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準》(以下簡稱本標準)于2020年1月16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發布,自2020年8月1日起實施,原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》GB 50325-2010同時廢止。
與GB 50325-2010(2013年版)比較,本標準修訂內容很多。限于文章篇幅,小冰只列出其中的室內污染物控制及監測部分修訂內容,其他修訂內容請閱讀標準全文。
(1)增加了室內空氣中污染物種類。GB 50325-2010(2013年版)中室內空氣污染物有5種(氡、甲醛、苯、氨、TVOC),本標準在GB 50325-2010(2013年版)的基礎上增加了甲苯和二甲苯,合計7種。
(2)對室內空氣中污染物濃度限值收嚴。本標準中大部分污染物濃度限值比GB 50325-2010(2013年版)要嚴格,部分污染物濃度限值甚至比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GB/T 18883-2002還要嚴格。由于本標準和GB/T 18883-2002標準對室內空氣污染物的采樣要求(如采樣前門窗關閉時間)不一樣,所以并不能直接進行比較。